一拳致残的少年伤害案,施暴者因未成年获缓刑,而受害家庭的赔偿诉求与法律现实间仍存巨大落差。
2024年3月的一个深夜,云南省禄丰市15岁少年小文的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变。他只因未应约参与一场所谓的“探险”,被同年级学生、一名曾获省级拳击亚军的同学马某一拳击中腹部。那一拳,打碎了小文的脏器,也击垮了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的平静生活。

“我儿子被抬进手术室时,腹腔里全是血。”母亲龚女士的声音带着颤抖,“医生说他肠破裂、血管撕裂,再晚一点可能命就没了。”尽管最终保住了性命,小文却不得不面对重伤二级、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以及随之而来的抑郁、焦虑和持续的身体疼痛。
一场未赴的约定,改变两个少年的命运
事发那晚,小文正和好友在广场打篮球。同学兰某等人邀请他们去“探险”,小文因担心对方可能要打架而婉拒。后来在街头重逢时,马某质问他们为何爽约,随即一拳挥向小文的腹部,又一巴掌打了同伴郭某。
“马某是当地的拳击冠军,我听说过他打其他同学的事。”小文事后回忆时仍带着恐惧。更让他寒心的是,事发后马某仅通过微信道了一句歉,而这份歉意,还是因为“他就在附近,我不得不接受”。
重伤后的小文在旅馆忍痛到凌晨,直至昏迷。次日下午才被送往医院紧急手术。医生诊断:创伤性结肠破裂、肠系膜裂伤、失血性休克……每一个术语背后都是生命的危险信号。
司法鉴定下的重伤,难以愈合的身心创伤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二级意味着损伤已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十级伤残则代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交往能力已受到实质性限制。对小文而言,这不仅是医学上的定义,更是每天必须面对的现实。
“现在跑得快一点,或者干点力气活,肠子就像被撕扯一样疼。”小文低声说道。比身体创伤更难以愈合的是心理的伤痕。楚雄州人民医院的心理评估报告显示,他存在重度抑郁和焦虑症状,甚至曾用玻璃划伤自己。
而让龚女士最难以接受的是司法判决的结果。2025年5月,禄丰市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其父母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万元。法院认为,马某系未成年人、初犯、有自首情节,且仍在就读,符合缓刑条件。更重要的是,法院认定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法律困境:伤残赔偿金的争议与无奈
龚女士提起上诉,要求赔偿包括8.7万余元伤残赔偿金在内的总计12万元损失,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她无法理解:“孩子明明被打成残疾,为什么法律不支持伤残赔偿?”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解释道,这一争议源于刑事诉讼中关于“物质损失”认定的演变。虽然2003年司法解释曾将残疾赔偿金明确为物质损失,但2013年后的新规又将其排除在外。2021年最新司法解释虽有所放宽,但仍规定“一般不予受理”精神损失赔偿。
胡磊指出,从本质上看,伤残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生活成本增加确实属于物质损失范畴。他引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说明,曾有受害人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成功获赔残疾赔偿金。“建议小文家尝试这一途径,从保护未成年人未来生存权益的角度争取赔偿。”
等待再审:一个母亲的坚持与希望
2025年9月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小文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对其申诉立案审查。这束微光,让龚女士重新燃起希望。
“孩子才16岁,这一拳可能影响他一辈子。”龚女士哽咽道,“他曾经想当兵,现在身体不行了;想学技术,又担心体力跟不上。我们不求重判对方,只希望法律能给孩子一个公平的补偿。”
小文一家的遭遇折射出未成年人伤害案件中的多重困境:施暴者的教育矫正与受害人的权益保障如何平衡?法律条款与现实伤害之间该如何衔接?这一切问题,仍在等待答案。
而此刻,一个少年正在家乡的院子里静静坐着。他不敢奔跑,不敢大笑,甚至不敢用力呼吸。那一拳的阴影,或许还将伴随他很长的岁月。但对于龚女士而言,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她就会继续走下去——“为了孩子,也为了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