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帮互助是传统美德,可要是这过程中出了意外,责任该谁担呢?12 月 1 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贵州省六盘水中院得知,日前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 “义务帮工人” 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修复了邻里关系。
2023 年 3 月,被告朱某某在水城区某某镇某某村的住宅办丧事,原告张某某依照农村风俗去帮忙操办丧事。办丧事时,朱某某家要按风俗放烟花,张某某在没得到朱某某授权的情况下,主动去帮忙放烟花,结果眼睛被烟花弄伤。
张某某说烟花是从崔某某的店铺买的,是赵某某交给崔某某代卖的。可被告崔某某、赵某某却反驳,说不清楚烟花是不是从他们店铺买的、供应的,也没证据表明事故是因为原告操作不当还是烟花质量有问题。
因为各方对赔偿没谈拢,张某某就把他们告上法庭,要求各被告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一共 13 万多元。
考虑到原、被告是邻里关系,承办法官庭审当天马上组织调解,倾听各方诉求,可双方分歧太大,没调解成功。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又多次跟各方电话沟通,还去原、被告住的地方了解他们诉前私下调解的情况。之后,一方面从 “法理” 的角度给双方解释义务帮工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赔偿费用计算标准,讲清楚义务帮工中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 “情理” 的角度劝导。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反复做工作,各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三被告共同给原告张某某十万多元,案子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无偿帮工一般都在邻里、亲戚、朋友之间,体现了社会生活里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的好风气。但帮工过程中有风险,帮工人帮忙时要注意安全,根据自身情况做事;被帮工人也要尽到小心防范的义务,给帮工人提供安全的环境和防护措施,保证帮工活动安全。要是不小心出了意外,双方应该从利于解决问题、维护感情的角度,结合法理和情理妥善处理。
村民帮办丧事放烟花时眼睛受伤,起诉索赔13万元,法院调解结果来了
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