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轮》原唱之争暴露音乐版权灰色地带:张碧晨声明永久演唱权后停唱,汪苏泷收回授权,平台标注混乱折射行业需明晰”创作权vs演唱权”规则。
2025年7月,一场围绕电视剧《花千骨》插曲《年轮》的”原唱之争”在社交平台发酵。歌手张碧晨工作室与创作者汪苏泷方各执一词,QQ音乐平台的原唱标签几经变更,最终以汪苏泷收回授权、张碧晨宣布”永不再唱”告终。这场看似简单的争议,实则暴露出音乐产业中版权归属、演唱权界定等长期存在的灰色地带。

一、事件回溯:从直播言论到版权拉锯战
- 导火索:音乐博主”旺仔小乔”在直播中称”《年轮》原唱仅为张碧晨”,否认汪苏泷的原唱身份,引发热议。
- 双方回应:
- 汪苏泷方:宣布收回《年轮》授权,强调”词曲从未旁落”。
- 张碧晨方:出示合约证明其”全球范围内永久演唱权”,但表示”不再演唱”。
- 平台现状:QQ音乐仍标注张碧晨为《花千骨》插曲版原唱,但汪苏泷的男声版本已下架。
二、争议焦点:什么是”原唱”?
在音乐行业,”原唱”的定义存在多重解释:
- 法律层面:通常指首次录制并公开发行该歌曲的歌手。
- 商业层面:可能包括”首个赋予歌曲大众认知度的演唱者”。
- 平台标注:流媒体常将”最知名版本演唱者”标为原唱,未必与法律定义一致。
《年轮》的特殊性:
- 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最初计划推出男女双版本,但张碧晨的电视剧插曲版(2015年6月15日)比其个人版(6月30日)早半个月发行。
- 电视剧的热播使张碧晨版本广泛传播,而汪苏泷的男声版长期处于”创作者DEMO”认知状态。
三、合约暗战:演唱权与著作权的博弈
从张碧晨工作室声明的”永久演唱权”可推测,其当年签约时可能包含以下条款:
- 独家演唱权:合约期内仅允许张碧晨演唱该曲(常见于影视OST定制歌曲)。
- 版本限制:可能禁止创作者本人发行竞争性版本(此类条款近年已被行业逐步淘汰)。
而汪苏泷方的”收回授权”举动,暗示原始合约存在时间或范围限制,如今已到期或触发解约条款。
四、行业痼疾:音乐版权四大模糊地带
- ”原唱”标签滥用
- 平台为流量常将”最火版本”标为原唱,如周深《起风了》长期被误标,实际原唱为买辣椒也用券。
- 此次QQ音乐回应”需注册音乐人上传资料”,暴露审核机制漏洞。
- 影视OST版权复杂
- 电视剧插曲往往涉及制片方、词曲作者、演唱者多方权益,典型如《凉凉》(张碧晨/杨宗纬)的翻唱纠纷。
- 创作者权益弱势
- 汪苏泷遭遇的”演唱权碾压创作权”现象普遍,许多作曲者因行业地位所限,签约时被迫让渡过多权利。
- 平台责任缺失
- 流媒体对版本信息的标注混乱,网易云音乐2024年就因错标《孤勇者》原唱被起诉。
五、国际对比:成熟市场的解决方案
- 美国ASCAP体系:严格区分” songwriter(创作者)”与” performer(表演者)”,版税分配明晰。
- 日本JASRAC机制:影视歌曲需明确”首次录制权”归属,避免后续争议。
- 欧盟”二次获酬权”:即使转让版权,创作者仍可从后续使用中分红。
六、破局之道:音乐产业需要更透明的规则
- 法律层面
- 修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明确”原唱””首唱”等术语定义。
- 强制要求OST合约公示核心条款(如演唱权期限)。
- 行业自律
- 建立音乐版本数据库,类似IMDb的影视信息库。
- 平台需设立”版本溯源”功能,展示作品完整权利链。
- 公众教育
- 普及”创作权≠演唱权”常识,汪苏泷粉丝发起的#尊重词曲作者#话题值得推广。
结语:当艺术遇见商业,需要更清晣的规则
《年轮》之争绝非个例,从李志维权到邓紫棋解约风波,音乐人与演唱者的权益平衡始终是难题。此次事件的价值,在于让行业再次正视:唯有建立透明、公平的版权生态,才能让创作者得到尊重,演唱者明确边界,听众享受纯粹音乐。正如乐评人耳帝所言:”《年轮》转了一圈,照出的还是那个老问题——我们是否真的听懂了一首歌背后的所有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