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大学生因用自来水冒充催情水实施网络诈骗,主犯获刑十年二个月,揭开了利用受害人不敢声张心理的跨省骗局。
2025年6月16日,长沙市某法院的判决书为三名大学生的人生画下了一道分界线——刚刚成年的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3万元;向某获刑三年六个月,罚金7万元;伍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罚金5万元。这一切,都源于他们在大学宿舍里用自来水、维生素片和口香糖炮制的一场横跨数省的“催情水”骗局。

一场始于短视频的荒唐“商机”
2024年的某个普通日子,刚满18岁的刘某在浏览短视频平台时,被一条关于“听话水”的视频吸引。在好奇心驱使下,他在评论区留言“真的假的”,很快收到陌生人发来的私信——一份详尽的“2024爆款产品介绍”PDF文件。
这份文件中,“催情水”“三唑仑”等违禁品被标注为“爆款”,用法用量、起效时间一应俱全,还承诺保密发货、货到付款。刘某没有选择举报,反而萌生了一个荒唐的念头:“买这种东西的人知道自己动机不纯,不会报警的。”
宿舍里的“造假工厂”与同伙招募
在短视频的“教学”下,刘某很快掌握了一整套行骗流程。他在宿舍里开始试验:用化妆品分装瓶灌装自来水,将维生素片伪装成“三唑仑”,用口香糖充当其他违禁药物。
几个月后,室友向某和伍某被这个“低成本、高收益”的生意吸引。三人分工明确:刘某负责统筹和客户对接,向某和伍某负责包装发货。他们天真地认为,这只是一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交易,却不知道已经踏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受害者的沉默与骗局的蔓延
2024年8月,远在他省的蒋某同样因为好奇,在短视频平台下单购买了“催情水”。几天后,他收到两个装有无色无味液体的化妆品分装瓶。“我试了一下,完全没有效果,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但出于购买动机的不正当性,蒋某选择了沉默,没有报警。
这种沉默正是刘某等人计算中的一环。他们利用受害者不敢声张的心理,让骗局如同野火般蔓延。截至2024年9月案发,被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已达60余万元。
警方侦查与背后的犯罪网络
2024年9月26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接到线索,反映某学院附近有人通过快递形式“贩卖毒品”。警方调查后却发现了令人震惊的真相:所谓的“毒品”竟是自来水、维生素片和口香糖,而卖家是三名在校大二学生。
更深入调查显示,这三名大学生只是整个犯罪链条的末端。在刘某手机中,警方发现了其与上游人员胡某的长期联系记录。胡某团伙专门在短视频平台用隐晦词汇引流,然后将客户“甩单”给刘某等多个“发货点”。随后,胡某等7名上游人员在海南、广东等地落网。
检察介入与法律审判
望城区检察院介入后,发现了案件疑点:三名大学生如何在短期内完成数十万元交易?为何快递发货地址涉及多省?
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固定电子证据,重点筛查资金流向和快递信息,最终揭开了这个由引流、接单、发货组成的完整犯罪网络。
2025年3月,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等人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客观上通过虚构药效、伪造产品介绍骗取财物,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十年刑期与人生转折
法院的判决来得迅速而严厉。主犯刘某获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3万元;从犯向某和伍某也分别获刑。一纸判决,改变了三个年轻人的命运轨迹。
这个案例暴露出多方面问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短视频平台监管的漏洞、对违禁品好奇心的危险,以及犯罪团伙利用年轻人实施犯罪的新模式。
警示与反思:谁该为这场悲剧负责?
这三名大学生的故事令人唏嘘不已。他们本是象牙塔中的学子,却因一时贪念和法律意识的淡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从表面看,这是一起普通的诈骗案件;但从深层看,它反映了多个社会问题:短视频平台成为犯罪温床、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缺失、对违禁品的好奇心与法律底线之间的冲突。
此案也提醒我们,违法犯罪没有“灰色地带”。利用他人违法心理实施诈骗,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三名大学生原本拥有光明的前途,却因为一时的错误选择,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他们的故事应该成为所有年轻人的警示: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任何看似“聪明”的违法手段都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人生的道路上,选择比聪明更重要,守法比获利更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