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变身”托儿所”: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异化与暑期托管困局

图书馆变身”托儿所”现象折射出暑期托管服务的巨大缺口,这一公共文化空间的异化既是双职工家庭的无奈选择,更是对构建普惠性儿童照护体系的迫切呼唤。 公共空间的异…

图书馆变身”托儿所”现象折射出暑期托管服务的巨大缺口,这一公共文化空间的异化既是双职工家庭的无奈选择,更是对构建普惠性儿童照护体系的迫切呼唤。

公共空间的异化现象

暑假期间,全国多地图书馆出现了一种奇特现象:原本安静的阅读空间变成了喧闹的”儿童乐园”。湖南衡阳图书馆每天涌入近百名无看护儿童,北京通州图书馆的读者抱怨无法静心阅读,江苏扬州、河北易县等地图书馆不得不发布文明提醒公告。这些场景折射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作为公共文化设施的图书馆,正在经历一场功能上的异化。当书架间的走廊变成孩子们的追逐通道,当自习室的桌椅成为零食包装的临时堆放处,我们不得不追问:这种转变是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还是对文化空间本质的背离?

双职工家庭的无奈选择

深入探究这一现象的背后,是当代中国家庭面临的暑期托管困境。天津市家长朱先生的话颇具代表性:”让孩子自己在家担心安全,送去托管班动辄数千元。”在城市化进程加速、核心家庭成为主流的今天,双职工家庭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期间确实面临看护真空。图书馆以其免费开放、设施完善、环境相对安全等优势,自然成为家长眼中的”最优解”。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双职工家庭比例已达76%,而普惠性暑期托管服务覆盖率不足30%,这种供需失衡直接导致了”图书馆托儿所化”的现象蔓延。

从经济角度分析,选择图书馆作为临时看护点具有明显理性:免除每小时30-80元不等的商业托管费用;规避孩子独自在家的安全隐患;附带获取阅读熏陶的潜在收益。这种”经济人”的决策逻辑,使得越来越多的家长将图书馆视为性价比最高的暑期方案,却往往忽视了其行为的外部性——对其他读者阅读权益的侵害。

法律责任的边界争议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施玉杰律师指出:”城市图书馆的核心功能是提供公共阅读和文化服务,并非专业托管机构。”这一法律定性揭示了问题的关键——责任边界模糊。根据《公共图书馆法》,图书馆确实需要承担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仍应由家长履行。实践中却形成了尴尬局面:家长将孩子”寄存”在图书馆后便离开,实质上将监护责任转嫁给了一个不具备托管职能的机构。

更复杂的法律问题在于损害发生时的责任认定。若儿童在馆内受伤,图书馆是否因”未尽管理职责”而需承担补充责任?若儿童行为导致其他读者权益受损,责任又该如何划分?这些潜在纠纷使得图书馆管理者如履薄冰,既不能简单拒绝儿童入馆(违背公共文化设施开放原则),又难以有效维持阅览秩序。中国地质大学夏云娇教授的建议——设立专门儿童区域、制定友好化规则——虽是权宜之计,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责任归属这一核心矛盾。

文化空间的功能重构

面对这一困局,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公共文化空间在现代社会中的定位与功能。传统观念中,图书馆是纯粹的阅读场所,但在社会需求多元化的今天,是否应该赋予其更多服务功能?比较研究显示,新加坡社区图书馆通过”阅读+托管”的复合模式,在工作日白天设置专人看护的儿童活动区,既满足了家长需求,又保证了其他读者的阅读环境。这种功能分区的智慧,或许能为中国图书馆提供借鉴。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公共资源的配置逻辑。当图书馆被迫承担本应由社会托管服务体系完成的功能时,反映的是我国儿童福利制度的短板。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建设”1+N”托育体系,正是试图弥补这一缺口。但在政策落地前,图书馆仍将作为”非正式托管所”而存在,这种过渡期的阵痛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理解与面对。

多元协同的破局之道

破解这一困局需要构建多方协同的解决方案。政府层面应当加快普惠性托管服务的供给,如上海推行的”小学生爱心暑托班”模式,通过街镇办班、大学生志愿参与的方式,已累计服务超过30万人次。企业层面可借鉴日本经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设内部托管室,政府给予税收优惠。社区层面可以激活闲置场地,组织退休教师、家长志愿者形成互助小组。

图书馆自身也需要创新管理手段。杭州图书馆采取的”预约制+信用积分”管理模式值得推广:家长需陪同预约入馆,儿童行为纳入家庭信用评价,严重违规者限制入馆权限。这种制度既保留了图书馆的开放性,又通过技术手段强化了家长责任。

在这场关于公共空间使用权的无声博弈中,没有绝对的过错方,只有亟待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当图书馆的书香与孩童的笑声需要共存时,考验的是一个城市的治理智慧与人文关怀。解决”图书馆变托儿所”现象,本质上是在探索如何让公共资源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或许是我们这个时代必须完成的一道民生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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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千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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